K豆钱包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K豆钱包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编号:ZQZRGG-202610000001)

2026-10-09

  根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K豆钱包签署的编号为ZYBZZFHFLBQ202609006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K豆钱包。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K豆钱包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K豆钱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K豆钱包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K豆钱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26647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74902915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凤仪路6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K豆钱包

  2026年10月 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基准日:2026年6月25日

  

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费用债权总额担保方式保证人抵质押物情况
1河南远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0.002.970.053.02保证宁夏山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省盐业担保有限公司、康立、赵亚敏、李辉、孙彦平、张琳、张晨光无
2河南远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60.0026.024.64490.67保证宁夏山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山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康立、赵亚敏、李辉、孙彦平、张琳、张晨光无
3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50.009.500.0059.50保证+质押王建国股权: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4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000.820.000.82保证+质押王建国股权: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5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6.9918.440.00115.43保证+质押王建国股权: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6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004.190.004.19保证+质押王建国股权:河南嘉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7河南裕恒轮胎有限公司26.406.260.3032.96保证叶俊逸无
8河南红伦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9.304.390.0033.69保证孙红春无
9河南印尤美商贸有限公司37.475.290.3843.14保证翟会龙无
10河南亿商商贸有限公司298.4874.980.00373.47保证河南省盐业担保有限公司、姬红兰、李山岭、高淑静、高锭、曹锦华无
11河南亿商商贸有限公司500.00122.220.00622.22保证河南省盐业担保有限公司、姬红兰、李山岭、高淑静、高锭、曹锦华无
12河南乐之豪实业有限公司330.0068.820.00398.82保证河南金钥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盼、张军伟、钱冬琴无
13河南乐之豪实业有限公司0.8828.760.0029.64保证河南金钥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盼、张军伟、钱冬琴无
14河南高科电机电器有限公司600.00105.520.00705.52保证新乡市中原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张健、杜玉枝、张其雨无
15河南恒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917.63873.510.001791.14保证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张军峰、常会珍无
16河南省永和铂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1399.00210.505.611615.11保证+抵押雷斌、王晓花、王梦菲、雷全有、河南省永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段春菊、杨立房产: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21层2106号房产,1815.00㎡
17舞钢金益全商贸有限公司1155.45350.680.001506.13保证宋淑萍无
18河南云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40.025.411145.43保证+抵押王锐、雷君房产: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1层15、16、17、18、19、20、21号共7套商铺,1265.02㎡
19运通凯电梯有限公司28.596.370.0034.96保证李姣敏、邓胜兵无
20河南云派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8.509.490.2068.18保证赵纳无
21河南省优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446.21100.552.16548.92保证河南省二七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学超、党全忠无
合计7434.912169.3018.759622.96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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